燎歌最后的龙骑

第八十七章 诡异的小城

    清晨的阳光透过林间的薄雾,留下一道道美丽的光线。
    少年背靠着树干,身前的火堆上架着一口锅,正在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阳光穿过树梢打在少年的身上,留下斑驳的痕迹。
    时值盛夏,树林里各种各样的鸟叫声不绝于耳,显得很是热闹。
    张玲儿从帐篷里钻了出来,看着树下的少年,露齿一笑:
    “公子,早上好。”
    看着面前笑着问好的倩影,时光仿佛又倒流回了在埃塞克城大漠居中的日子:
    “啊,早上好,玲儿。”
    愣了一下神,黎骜马上反应了过来,嘴角挂上了自然而然的微笑。
    掐算着时间,黎骜伸手掀起了锅盖,霎时间,热气升腾,香气四溢。
    锅里炖的是黎骜清晨刚抓的野山鸡,汤面上飘着淡淡的一层油花,鲜香的味道飘入鼻尖,让人食指大动。
    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两张油饼,黎骜招呼起收拾帐篷的张玲儿。
    “快来吃饭吧,等今天进城安顿下来,我就帮你引导源力,到那时你就可以进行修炼了。”
    “好的。”
    张玲儿动作娴熟的收拾好帐篷,来到锅旁坐了下来。
    并不是黎骜偷懒,而是张玲儿主动包揽了日常的杂活,她不想当没用的花瓶。
    两个人围着火堆,手里捧着冒热气的汤碗,吃起了早饭,如果不是在逃亡的路上,这一幕也算是温馨无比了。
    小憩了片刻后,二人再次骑上了马背。
    临走前黎骜转头向着树林深处回忘了一眼,昨天那个满头白发的男人走后再也没有出现过,黎骜不确定那个男人有没有偷看他们。
    “公子,走吧,到了塔城就知道那人话语的真假了。”
    张玲儿显然知道黎骜在看什么。
    “好,咱们走。”
    两匹马都是大漠居精挑细选的好马。
    蹄声响起,矫健的身姿在树林间辗转腾挪。
    薄雾被冲散,一只只飞鸟被惊起,两匹骏马飞快的跑出了树林,向着塔城的方向跑去。
    树林里,面容沧桑的男人从阴影中走出,看着飞驰而去的两匹骏马,长叹了一口气,他的神色开始不断变化,最终定格,接着又叹了一声,喃喃自语起来:
    “既然遇到了,那就不能不管。”
    下定决心,男人重新走入了树林深处。
    正午时分,八月的太阳仍旧火辣。
    两匹骏马驰骋而过,蹄声如雷,掀起阵阵狂风。
    一片低矮的城墙出现在视线的尽头。
    张玲儿小心翼翼的在马背上展开地图看了两眼:
    “公子,那就是塔城了。”
    “嗯,一会儿你跟紧我,进了城小心行事。”
    城墙在视线中不断放大,来到近处那看着很是低矮的城墙也变得高大了起来,黎骜骑在马背上,也才到城墙的三分之一。
    城门口只有一个守卫懒散的靠在城门旁,听到马蹄声才极为不情愿的站了起来。
    “一人一个银币,你们就可以进去了。”
    守卫低着头,例行公事的说了句话,就没了动作。
    黎骜从储物戒指里掏出两个银币递了上去。
    那守卫看着黎骜稚嫩的手,愣了一下,惊讶的抬起了头,待到他看清了黎骜和张玲儿的样貌后,表情变的极为古怪起来:
    “两位确定要进城?”
    黎骜被问的有些不明所以:
    “当然要进城。”
    听到黎骜肯定的答复,守卫侧身让了开来,不在多说。
    黎骜不解的看了他两眼,一手牵马,一手拉着张玲儿向城内走去。
    张玲儿的心思要细腻的多,走到一半她又转头看向了身后的守卫。
    却不想那个守卫也在看着他们两个,那眼神就像是在看死人一般。
    见到张玲儿看来,守卫忙低下了头,恢复成了先前的懒散样。
    “公子,那个守卫看咱们的眼神很诡异,这座城好像真的有问题。”
    张玲儿来到黎骜的身边,小声说着。
    “嗯,那个老伯应该没有骗咱们。”
    不用张玲儿提醒,黎骜已经发现了不对,站在城门口,看着眼前的街道,他的神色谨慎了许多。
    街道上的行人很少,黎骜一开始以为是中午都在吃饭和休息的缘故,紧接着他就发现了不对之处。
    没有朝气,整座小城死气沉沉的,就好似被一层无形的阴霾笼罩着。
    街道上为数不多的行人不是三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就是五六岁的幼童,连一个少年人的身影都没有。
    麻木充斥着每个人的眼睛,黎骜两个人显得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
    “小心一些,跟紧我。”
    带着张玲儿迈步在街道之上,看着街上的行人不时投过来的奇怪眼神,黎骜心中不详的感觉越发强烈。
    一个老妪在这时迎面走了过来,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黎骜。
    黎骜暗暗戒备起来,已经准备好了拔剑。
    老妪没有如想象中那般拦住二人,双方擦身而过。
    一道微不可查的声音传进了黎骜的耳中:
    “赶紧离开吧,小伙子。”
    不等黎骜提问,老妪已经走远,仿佛多说一句都会招来不详。
    “公子,怎么办,走不走。”
    “既然来了,那就没有再走的道理。”
    这种小城不可能有太强的人,持有墨梅的黎骜有足够的底气。
    “墨殇,在吗?”
    看见墨梅剑,黎骜发现墨殇又好久没有说话了,之前要不是墨殇帮忙,他在真言堂里就已经完蛋了。
    “不在。”
    墨殇冷冷的回了一句,黑色的海岸上已经写满了日记,此时的她就像是个置气的孩子。
    “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啊,我去帮你找。”
    黎骜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没有因为墨殇的态度就放弃沟通。
    “真的?”
    墨殇听到黎骜的话,来了些兴趣。
    “当然了。”
    “魂晶,我需要大量的魂晶恢复记忆。”
    “好,包在我身上。”
    作为九黎族第一天才,黎骜当然知道魂晶是什么,一口就答应了下来。据他所知在山海秘境里就存在这种稀有的矿物,对灵魂和精神力大有好处。
    “公子,咱们去哪。”
    张玲儿见到黎骜走神,不由得问了一句。
    “先找个饭店吧,吃一顿好的再说。”
    两个人沿着街道一路向城内走去,一路上竟然连一个少年人都看不见,就连二三十岁的青年也是少见。
    一直走到一家饭店门口,想象中的危险并没有到来,黎骜再次扫视了眼身周,拉着张玲儿进了饭店之中。
    黎骜没有注意到的是,蹲在街角的一个流浪汉看到两人后目光微微亮起,等到黎骜进了饭店,他站起身,拍了拍破旧衣服上的尘土,再次看了眼酒店的招牌后,一溜烟的小跑向了城中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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