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就火了呢

第三百一十八章 《初恋365天》(7200+章节)

方别人傻了。
首先,他完全不记得有拍过这一段。
而且这特么不都是实拍的吗?
大小姐这特么可都被撞上天了啊喂!
而且为啥子要多角度慢放来表现出她被撞飞的样子?
自己之前才特么说过苦情恋爱剧的三大法宝“车祸、绝症、亲兄妹”不会拿来用的。
结果这特么一上来就打自己脸?
话说他们是什么时候拍的这一段?
不是说好这事儿不让大小姐知道的吗?
方别扭过头,看到的是大小姐那张惊讶的脸。
“你什么时候把我拍到电影里的?”
苏沐凛抢到了先手。
这当然是背着方别悄悄拍的,然后让罗维他们给加进去的。
也就是说,方别看到的样片,并不是最终送审的样片。
而方别果然中招。
“咳咳,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
莫非是特效?
潘晓他们忽然来了灵感加了这么一段,因为时间紧就没跟自己说?
方别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其实也是这么回事儿。
他说了给那些人足够的自由度。
而且一开始也没想好大小姐怎么每天都失忆,理所当然也就没拍原因。
现在他们帮自己打上补丁,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啧,但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莫非真是自己年纪大开始健忘了?
可自己最近也没熬夜,就连头发掉的都少了。
没道理啊......
就在方别百撕不得骑姐的时候,电影还在继续。
画面一转,就来到了三年后。
方别是一个原创歌手。
但他一直都没有红。
并不是因为他写的歌不好。
原因只有一个。
他唱歌跑调。
这天,当又一次发出的demo被打回之后,他外出旅游舒缓心中的愤懑。
在一个小城市里,他因为钱包被偷所以身无分文,只好干临时工赚点儿路费。
这是一个让他去演唱会当临时工作人员的工作,四个小时的演唱会,每小时八十块钱。
方别同意了。
说实话,台上那漂亮姑娘唱的还挺好听的。
问了问其他人,原来是这个姑娘在这里进行出道演唱会的彩排。
方别没有多想。
可奇怪的是,第二天还有同样的工作。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每天这个姑娘都会在这里彩排,她的家人也同样会在这里临时雇人当工作人员陪她表演。
方别觉得挺有趣的。
后来,他成了这个剧组的常驻工作人员。
他发现这个姑娘每天早上都会在八点去同一家餐厅点同一份套餐,还会把同样的华夫饼拼成同样的形状。
渐渐的,方别被这个姑娘吸引了注意力。
终于有一天,他没忍住上去搭讪。
但他也不是突兀地搭讪。
他看的出来,那个姑娘只是在用华夫饼“盖房子”。
于是他帮了对方一把,深藏功与名。
这就叫做欲擒故纵。
嗯,不愧是从大城市来的男人。
那姑娘果然叫住了他,叫他过来坐坐。
方别毕竟是成熟的社会人士,只用了一上午他就摸清了女孩的背景。
原来女孩在音乐方面的天赋不错,她的父亲和哥哥也支持她走上歌手的道路。
今天就是在彩排,明天就要开始她出道的第一场本地小型演唱会了。
方别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想太多。
两人约定第二天上午八点还在这家餐厅见面。
第二天上午在餐厅一见面,方别就自来熟的开始跟她聊了起来。
迎来的确实冷淡凛冽的戒备眼神。
“你是变态吗?突然出现搭讪未成年少女。看你的样子不像是本地人,如果你再不离开,我就要报警了。”
放这段的时候,电影院里的观众们哄堂大笑。
因为看着方别那迷之尴尬,眼神都不知道往哪边看,还有无处安放的小手,着实有趣。
毕竟在观众的眼中,方别是高冷的超级天才。
高冷的超级天才是什么样的?
面无表情死吗脸。
正面看他只能看到两个鼻孔里的鼻毛。
差两颗大葱就能装大象。
吃了不少大蒜的嘴。
但在电影里的方别,却不是这样的。
王明推了推眼镜,在小本本上加了一句:“方导的演技十分出众,这种自然的感觉,让你仿佛以为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额,其实确实就是这样的。
方别当时正跟大小姐没话找话聊到了两年多以前,说如果自己当时动手动脚的话,大小姐会不会去看守所给自己送饭。
然后大小姐就回了一句这个。
在罗维等人的精心剪辑之下,就达到了这样一个效果。
说回电影。
电影中,方别懵了。
咱不是昨天才聊的挺开心吗?
这怎么突然就翻脸不认人了?
人家一夜情也是先有一夜再翻脸,你这就聊了一上午,还挺开心的,怎么就翻脸了?
之后方别找到餐厅老板询问。
在交谈中,他得知在三年前苏沐凛曾得过车祸。
嗯,就是电影一开始的那段。
总之出了车祸的苏沐凛得了短期记忆障碍,她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车祸前一天。
而哪怕前一天的记忆,她也只会保留这二十四个小时之内的内容。
每天晚上睡觉之后,她都会忘记前一天的事情。
而苏沐凛的父亲和哥哥把这一切都隐瞒了下来。
她父亲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因为这个,他直接退休然后带着苏沐凛的哥哥来到这个小城市跟她一起生活。
因为按照苏沐凛那一天的记忆,那天她的父亲和哥哥是陪在她身边的。
所以这父子三人才特地来到这个小城市,三年来陪着苏沐凛重复过着每一天的生活。
甚至就连苏沐凛车祸当天的报纸他们也每天都准备一份新的。
这天也是苏沐凛的生日,他们每天都会为她过生日。
也会陪着她每天都看同一部电视剧的同一集。
就这样,一直重复过同一天过了三年。
她的父亲和哥哥让她一直以为自己就活在这一天,而不是生了病。
了解到这些的方别并没有退缩。
他决定追求这个能让自己心动且怜惜的姑娘。
第二天,还是早上八点。
还是这个餐厅。
苏沐凛又点了同样的食物,还在用同样的华夫饼搭积木。
方别就想着用前天相同的套路去帮忙,结果这次苏沐凛却皱起了眉,说他随意碰别人的食物不太礼貌,并冷漠地让他别靠近自己。
方别傻了。
这套路怎么不对?
我都是按照之前那次同样的套路来的啊,为什么她不搭理自己?
明明上次她就愿意跟自己聊天,而且还聊了一上午来着。
但方别会是这么简单就认输的人吗?
之后他用尽各种办法。
有假装不认字让苏沐凛帮忙看旅游指南的。
有为了吸引她的注意,询问她是否愿意当自己的模特,然后就在这家早餐店里用二十分钟时间速写出一副她的肖像画。
当然,还有弹着吉他唱歌。
“噗——!”
正在影院vip座位一起看电影的林清杰、方明远、叶伦三人不约而同把嘴里的可乐喷了出来。
“方老师为了电影也太拼了吧!”叶伦拿出纸擦着身上的可乐,“他这还故意唱歌跑调的?”
旁边林清杰面无表情:“没跑调......这就没一句在调子上的......”
他当然面无表情。
因为方别弹唱的就是他的一些经典歌曲......
实在是......太难听了。
如果做个对比的话,大概就是“波澜”再难听个二十倍的程度吧。
而在其他电影院内,观众的笑声也是此起彼伏而起。
或者说这一段剧情他们都是在笑着看过来的。
毕竟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方别。
其实方别以前也演过电影,就是在刘芒拍的《你的名字》里演男主角。
不过那个男主角实际上就是方别前世的心态,所以他演起来毫无问题。
毕竟是演自己嘛。
而且那时候他的名声地位跟现在也不可同日而语。
况且在所有人的心中,方别可是个天王级别的原创歌手。
想想看他过去写的歌还有仅有的两次live表演就能知道他的水平。
怎么说呢,方别在这部电影里给大家的感觉,大概就是“乔丹篮球打的超烂,罗纳尔多不会踢足球”一样的感觉。
而在所有观众都在笑的时候,只有一个人没有笑。
那就是方别。
他此刻正双手蒙着脸弯着腰。
太特么丢人了!
而且这还是当着全国观众的面儿丢人......
旁边苏大小姐倒是嘴角弯弯。
人是种很复杂的生物。
以前她以为自己是因为方别的才华才喜欢他,可现在她发现并不是。
这样的方别才更有血有肉,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神”一样让人难以接触。
所以她偶尔也会跟方别使使小性子。
不是因为谈恋爱后她有恃无恐,而是她不想让方别有太大压力。
如果你天天都面对一个完美的对象,那时间长了,你恐怕很难继续喜欢她。
所以她才时不时刻意在方别面前暴露一些“小缺点”让他看到,这样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才能继续维系下去。
啧,不得不说,大小姐真可怕。
电影继续发展。
反正方别就是各种换着花样来跟苏沐凛认识,但好景不长,很快苏沐凛的父亲和哥哥就知道了这件事。
苏沐凛的父兄当然反对他再去找自己女儿。
毕竟自己女儿只有一天的记忆,这感情也是注定不会有结果的。
而他们也不希望有外人来打乱这一切。
但被方别拒绝了。
于是,苏沐凛老爹让人把方别丢进了江里。
正所谓路窄江寒,正是沉江的好时候。
所幸现在是夏天,江水不是太寒冷,方别找了个地方游上了岸边。
他会放弃苏沐凛吗?
那必然不能!
但餐厅肯定不能去了,方别只能换个方法。
顺便一说,所谓的餐厅场景,其实就是公司里平时大家吃饭的地方。
反正之后电影中方别不敢再去餐厅搭讪,于是就在苏沐凛去餐厅的必经之路上开始各种“偶遇”。
有假装自己车子抛锚的。
有假装成修路工人的。
有假装成测绘人员的。
有用狗狗挡路的。
甚至还有一次方别假装喝多了碰瓷。
在苏沐凛的车距离他还有几米的时候把自己往地上一扔,然后大喊着“杀人啦”!
然后苏沐凛下车骂了一句“有病”,就把他拎起来给了一套组合拳......
没错,拍这段的时候苏沐凛是真觉得他有病。
揍他是紧张加愤怒。
你怎么敢用肉身拦汽车的?!
如果自己一个不注意,方别岂不是人没了?!
但被剪辑到影片里,却成了十分成功的笑料包袱。
反正观众们看着苏沐凛左右开弓对着方别饱以老拳的时候笑的很开心。
尤为开心的是苏老爹。
“哈哈哈......小方这孩子可真够搞的。”
当然够搞,因为这段聂方拍摄的时候甚至动用了高速摄影机......
方别脸上被揍的时候抖出的波动,还有那个滑稽的表情,都被拍的一清二楚。
总之,方别就是用着各种方式“偶遇”。
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
似乎是感动了苏沐凛的父亲,在一次他假扮被劫匪绑架的人质失败之后,他被几条黑衣壮汉真的绑架了。
然后这群人把他绑到了苏老爹的家里。
在这里,他得知了一件让他十分兴奋的事情。
那就是虽然苏沐凛的记忆只有这一天的,但她也有了不同的变化。
她每天出门之前,都会临时哼唱一首苏老爹跟苏老哥以前听过的歌曲。
这是之前三年从未有过的事情。
方别知道,那是他很久以前发过的一首歌。
《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经过交谈,他了解到了更多苏沐凛的事情。
原来苏沐凛是个特别丧的人。
或者说,她其实是个不幸的女孩。
她一出生,母亲就因为难产过世了。
之后总是会发生各种意外。
比如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校庆表演话剧,她选上了女主角。
经过日夜不停的苦练,她终于可以完美表演出了的时候,校庆那天她却忽然发高烧在医院躺了一天完美错过校庆。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参加学校的运动会,她的项目是四百米跑。
她练习了很久,终于能跑到全年级第一的时候,比赛那天她却忽然肌肉拉伤,最终也没参赛。
之后她也没放弃,在五年级,六年级的时候也都同样报名了四百米跑。
但每次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没能参加。
上了初中,她已经没放弃。
她决定要考上最好的重点高中。
于是她抛弃了一切和朋友的交流,放弃了一切业余活动,把所有的心思都扑在了学习上。
在中考前一个月的模拟考中,她考出了全校第一的成绩。
这次为了不出意外,她甚至提前到考点附近的酒店提前好几天住了下来。
可最后因为帮一个腿脚不方便的老奶奶指路,她去晚了。
虽然最终保安还是放她进去考试了,但因为心神不宁的原因,她最终成绩十分不理想,并未考上自己心仪的高中。
方别:“......”
这也太惨了吧!
话说世界上真有这么倒霉的人吗?
但他还有一点不懂。
为什么苏沐凛的父亲和哥哥这么敌视自己,第一次见面就把自己丢进了江里......
苏老爹表示,她出车祸,都是因为方别。
方别不太明白。
于是苏老爹带着他来到苏沐凛的卧室。
方别愣住了。
苏沐凛的卧室里贴了满满的他的海报。
“三年前你是个刚出道的歌手吧。”
苏老爹在他后面淡淡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在上高中之后,苏沐凛的人生就成了灰色。
她再也没有希望,再也不想努力做任何事情。
不要交朋友,不要唱歌,不要学习。
甚至到后来她连学校都不去了,只是天天待在家里看电视。
可四年前的夏天,也就是苏沐凛十六岁那一年,她在电视节目上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刚出道不久的原创歌手。
没错,那就是方别。
那个节目是采访还是练习生的方别的节目。
在节目上,刚从录音棚出来的方别十分阳光青春,一点儿也没有现在颓废青年的样子。
节目主持人问方别:“为什么能一直如此积极向上。”
方别的回答是:“因为我完全没有消极地看待失败。俗话说的好,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享受每一次的失败,这说明成功就距离我不再遥远。”
那一刻,苏沐凛失去高光的眸子里,仿佛重现了光明。
而不久后,方别就做为那档真人秀节目的头名成功出道,甚至还举办了首场个人演唱会。
苏沐凛去看了他的演唱会。
从那时起,他就成了苏沐凛的偶像。
苏沐凛也以方别为目标,想要成为一名歌手。
经过一年的努力训练,她报名参加了一档选秀节目。
经过层层筛选,她虽然在全国二十强中被淘汰,但靠着自己的努力......
终于被自己父亲的娱乐公司看中签约,成功出道~
而就在她于演唱会前一天排练完之后,第二天一早去演唱会再次彩排的路上,她就遭遇了车祸。
恰好也是这个时间,方别因为公司的打压,心灰意冷之下差不多放弃了音乐的道路。
“所以你明白了吧。”电影中,苏老爹神情冷淡地看着方别,“我们其实不怪你,甚至还很感激你。如果没有你,小凛她还依旧沉浸在过去的痛苦之中。”
是的,只有一天记忆的苏沐凛,每天的心情都是处于即将成功举办自己首场演唱会的快乐之中。
所以苏老爹跟苏老哥才放弃了治疗,并选择陪苏沐凛每天都过着同样的一天。
在那个注定无法实现的演唱会之前的快乐的一天。
他们宁愿自己痛苦,也不愿意好不容易才走出来的苏沐凛恢复到过去那个丧气的状态。
所以当方别出现的时候,他们才不允许方别接近苏沐凛。
“可是,这样不是很残忍吗?你们觉得这就是苏沐凛想要的幸福?”
面对方别的质问,苏老爹淡淡回答:“这就足够了。”
他点上一根烟,又丢给方别一根:“孩子,听我一句劝,走吧。难道你要残忍打破一个女孩儿的梦想?你曾经也是有梦想的人吧。”
方别拿出“祖传zippo”点着了烟。
然后他微笑着说出一句话:
“现在的我没有梦想,但我可以守护别人的梦想。”
是的,他要实现苏沐凛的那个梦想。
于此同时,苏沐凛的车被警察拦下来了。
因为警察说她没有开去审车。
她觉得奇怪,新车两年一审,她明明已经审过车了。
而且更奇怪的是,她应该才十七岁未成年,为什么警察不追究她未成年驾车反而却追究什么审不审车?
她提出了疑问。
警察才觉得奇怪。
你明明已经二十岁了,哪来的什么未成年驾车,甚至驾照你都有了。
唔......这里其实是个剧情的小bug,但没有观众在意这些细节。
他们更在意的是,苏沐凛此刻已经发现了日期的不对,之后的剧情该怎么发展?
于是她回到家询问父亲到底怎么回事。
父亲只好把真相都告诉了她。
苏沐凛十分痛苦。
没办法,苏老爹父子加上方别一共四个人一起陪苏沐凛去了医院。
在医院里,有个病人得了跟苏沐凛相同的病。
不过他更严重,他的记忆只有七秒。
“你好。”
“你好。”
握手。
“你好。”
“你好。”
握手。
......
是的,这就是这个病人每天跟医生的日常。
这个病目前来说,痊愈的几率接近于零。
但也不是没机会,如果去大城市的大医院,说不定还有治愈的希望。
轮到方别纠结了。
他不知道该不该劝苏老爹他们带着苏沐凛去治疗。
他怕真的治好之后,苏沐凛恢复到以前那种丧气的状态。
毕竟现在她的演唱会肯定是办不成了。
而方别也已经放弃了自己歌手的梦想。
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已经没有了梦想。
但......他还能够守护别人的梦想。
而且,他早已喜欢上了这个姑娘。
于是他每天仍旧换着花样跟苏沐凛接触,但不同的是,苏老爹帮忙把他每一次跟苏沐凛见面的情景都拍了下来。
而方别也放弃了回大城市继续当歌手的打算,而是留在了这个小城市陪着苏沐凛。
就这样过了一年。
一年后,他把苏老爹拍下来的这一切,以及医生的诊断书都剪辑成了视频,每天早上都给苏沐凛播放,让她了解自己的情况。
苏沐凛认可了他是自己恋人的这个事实。
于是两个人做为情侣正式生活在了一起。
方别每天都在用不同的约会方式给她惊喜。
就在这第三百六十四次,他问苏沐凛,你有什么梦想。
苏沐凛捋了捋头发:“如果在车祸前一天认识你就好了,这样就不用每天再让你对我自我介绍了。”
方别微笑不语。
因为同样的话,他已经听了三百六十四次了。
就在这第三百六十五次,他决定实现苏沐凛的梦想。
这一天,他并没有给苏沐凛播放任何视频。
所以在一夜过去之后,两个人又恢复成了“陌生人”。
方别刮去胡子,头发做好造型,恢复到了以前刚出道那时候的样子。
他就用这种样子出现在了苏沐凛面前,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苏老爹说这是给她的礼物。
今晚其实不是彩排,苏沐凛记错了,彩排在前几天,今天就是正式的演出。
而方别就将做为嘉宾来跟她合唱那首自己最出名的歌曲。
《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于是经过一天的彩排,当晚,歌迷(雇的演员)把演唱会现场填的满满的。
两个人也一起唱了这首歌。
在演唱会最后,方别放了之前剪辑好的视频,并当众向苏沐凛求婚。
热泪盈眶的苏沐凛答应了他的求婚。
于是,两个人就正式结为夫妻。
晚上,躺在床上了两人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一直到后半夜,苏沐凛快要坚持不住睡过去了,她就一直掐自己的胳膊。
方别阻拦她的时候,却看到她早已泪流满面。
“我不想睡过去,因为到了明天,你又会变成陌生人,我不想......”
“没关系的。”方别把她拥在怀里,“睡吧,明天睡醒之后,你依旧是我的妻子,你也不会忘掉我的。”
苏沐凛睡着了。
第二天。
方别是被踹醒的。
是的,苏沐凛睡醒之后一脚把他踹下了床,甚至还拨打了妖妖灵......
方别无奈,最后还是苏老爹从派出所里把他提了出来。
当天的交流中,方别说昨天那场表演的演唱会被经纪公司看到了,经纪公司求他回去重新来过。
但他放弃了。
他已经决定了彻底放弃自己过去的梦想,就安心留在这个城市陪伴着苏沐凛。
但这些却被躲在门外的苏沐凛看在眼里。
为了不耽误方别,她决定跟方别分手,并且彻底烧毁了所有两个人在一起的痕迹。
方别彻底绝望了。
但很快,他就恢复了过来。
因为他发现苏沐凛每天都会画画。
画上的人,都是他。
她还有本日记,里面每天都写着这一天和方别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一共,三百六十五天。
原来,苏沐凛为了记住他,每天都会对着他的脸画各种肖像。
而在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会把今天和方别在一起的经过记在日记本上。
最后的结局,就在方别无奈且宠溺的苦笑中结束。
片尾曲子,就是电影中的那首歌。
《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当片尾曲和字幕结束,彩蛋来了。
那是几年后。
每天早上,方别都会挨一记老拳。
然后他就笑嘻嘻地给苏沐凛看她自己画的画和她自己写的日记。
然后,就是介绍自己是她的老公。
还有他们两个人的女儿。
这时候苏沐凛就会诧异地问一句:“我才十七岁,怎么都有女儿啦?”
方别嘿嘿一笑:“同样的话,你已经说过三千六百五十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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