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之人

第二百二十六章 学写字【求推荐票】

    其实老八是一点也不了解骆驼的习性,骆驼之所以嘴里会有白色的唾沫,并不是因为乱吃了东西,而是到了发情的时候。
    它咬断绳子跑到这里也是有原因的,只不过老八不清楚而已,里面的原因正好跟走丢的那匹骆驼有关系。
    骆驼可不像人,几天不喝水都没啥问题,它在骆驼刺那里撒过尿后悠闲地吃起了上面花萼和叶片,在老八看来,简直就是一副大爷相。
    瞧骆驼吃的那么香,他也顺手折下几段枝条使劲拧,从骆驼刺叶上流出黄白色发粘的糖汁,它们滴进老八的嘴里,味甘之中带着点微酸。
    “味道有些像冰糖葫芦,酸酸甜甜的,你这家伙还真是会找吃的。要是能带我找到水,那就更厉害了。肖万勇他们不在,这地方你最熟,可得罩着我点。还好昨天吃了不少,要不到现在早该饿了。你先在这吃一会儿,我去那边方便方便。”
    这次老八留了一个心眼,他怕骆驼再出什么意外,把它拴牢,然后找地方方便去了。
    找他的人上了沙丘以后也是一无所获,麦吉苏提倒是想到烟瘴,他提议用这个东西放出长烟,这样走丢的老八一定能看到。
    但他的提议让肖万勇开始犹豫起来,不光是肖万勇,连黄东平似乎也不太能接受这个做法。
    原因是在老八走丢这件事情之前他们已经放过绿颜色的信号弹,再放烟瘴的话,雅慕库的人也是会看到的,这样会是失职之罪。
    远处一只狼探出头来,看到他们以后撒腿就往另一边跑,麦吉苏提骑上骆驼赶紧追了过去。
    “是狼!”
    “麦吉苏提不要抓太紧!”
    “放心吧,没事的,我身上有家伙。”
    “这大白天的怎么会有狼出现,真是有些奇怪。东平,你现在马上回去跟其他人守好帐篷,一有情况第一时间放信号弹。”
    “我懂了,这就回去。”
    “站住,你个该死的畜生,看我一枪打断你的腿。”
    麦吉苏提骑着骆驼翻过沙丘,发现那只狼已经开始拼命往远处地逃窜,眼下正好是趁势追赶的好时候,他是不会轻易放走它。
    这不,掏出长枪便瞄准狼想着抓住时机放枪,狼一瞧见长枪更慌张了,从原先直线奔跑改变成不停地转换方向,真让麦吉苏提头疼。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把狼头前面的沙子打出一个大坑,坑旁边还有不少散落的黑色粉末。
    受到惊吓的狼换了一个方向继续逃跑,哀嚎声不断,在沙漠里,骆驼的听力比人好多了。
    老八刚系好裤绳,骆驼就有些不安起来,他还以为骆驼又要发疯了呢,赶紧抓住绳子。
    “我可真得好好盯着你,你这只匹骆驼真奇怪。走,去那边瞧瞧。有枪声,一定是他们,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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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的,真是狡猾,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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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眼就找不到人了,他跑的可是真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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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外面不是出现的农田和湖泊,景色也是越来越荒凉,火车已经行驶了很长时间,侯家耀已经踏上了去都兰的火车。
    在走之前,他再次去北平史学研究所看了看,教室里面已经重新让人写下了“欢迎新同学”的字样。
    侯家耀不知道已经去天津玩了好几日的吴苗苗有没有回来,还有就是留给她的那封信。
    随着车身猛地晃动几下,他从睡梦里惊醒,发现旁边站着一个穿棉衣的人,那人身上的棉衣一点也不合身,倒是脚上穿的鞋子有些单薄。
    “不......不好意思啊。”
    “没事没事,我个子小,占不了多大地方。瞧你这身,一定是学生吧?”
    “现在也不是了,你很冷吗?”
    “嗯......我这人打小体寒,平时都会比别人多穿一些。在说了,那边可比北方冷,下车之前你也提前换上吧。”
    “行,多谢啊。”
    “别客气,北大门、东牌楼,我熟着呢,有啥不懂的就问我。”
    “敢问小兄弟是做什么买卖的?”
    “青皮行(注:民国时期青海水果行业的旧称)。”
    “那的把梨真不错。”
    “没错。你要是想买,就去十字街果子店找小冬就行了,准儿给你一个好价。”
    “行。”
    面前这个叫程小冬的人一说起这青皮行来了兴趣,从北大门到东牌楼街上有什么有趣的、好玩的东西全数了一个遍。
    果子驮(注:瓜农)将收好的果子用骡马或驴驮运到麻街等待人收,这程小冬就是做马夫的,他的这副好口舌也正是从那时候练开的。
    清晨五六点钟天刚渐亮,各家的马夫便去麻街迎候果子驮。
    驮子一到,马夫们一拥而上,你争我夺的,凡是抓到手的驮子,便算是已经买定了,到手的驮子不容别人争抢。
    其间更是没有一点礼让,也不讲所谓的人情面,所以人们又管青皮行叫做霸王行。
    买定的驮子跟马车来到果子店,再由店掌柜商定价格上秤称重,每百斤可加两成,马夫降一成利把价格透漏给小贩们,小贩们可以自购自销、赢负自担,也可以把买客带到果子店揽客,轻松从中净赚一成薄利。
    程小冬瞧着侯家耀穿着干净整洁,完全跟周围其他人不一样,通过上衣口袋里插着的那只钢笔,又看他很年轻,一下子便猜中他是学生的身份。
    他摸着口袋上的那只钢笔,回想起那天跟他谈话的吴苗苗父亲,和蔼可亲的语气再一次让他懂得了越是成大事的人赵是平易近人,就如同研究所那天授课的许一城一样。
    像三等车厢的人哪会有钢笔这种东西,程小冬也只是管它叫笔,至于全名,更是说不上来。
    这只钢笔是由上海英雄金笔厂制造的,整只笔身呈黑色,笔盖开口处有铜圈箍住,黑色显得庄重大气。
    打开盖子,墨袋被一圈银皮包裹,银皮正面开有长条形的镂空。
    笔尖呈赤金颜色,上面有线条形状压纹,气孔上方的位置有花体HERO厂家标识被圈在一个圆圈里面。
    做工精细,除了熟人相赠以外,是市面上买不到的。
    侯家耀在梁所长办公桌上见过类似的钢笔,自然也是知道它的贵重,所以一直小心地放在口袋里面。
    “我知道这只是笔,就跟毛笔一样。”
    “不错,它叫钢笔,是一位熟人相赠。”
    “这小东西也能像毛笔一样写字?”
    “能写字,比毛笔拿起来方便多了,是不是?”
    “毛笔一般采用木材做的比较多,握笔时间长了,手指会发酸。”
    “不瞒你说,要是让我拿着那棍棍写字,肯定就成了在纸上画小蝌蚪了。”
    “哈哈哈,是挺难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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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好意思,我不识字,能帮我看一下纸条上写的是什么字吗?”
    “别看我呀,我也不识字,嘿嘿嘿。”
    “让我看看。”
    “谢谢。是远房亲戚留的纸条,让我去投奔他的。”
    “纸条上面好像只写着“雀儿院”三个字,其它地方都是勾画的杂乱线条,好像本身就是一张废纸。”
    “雀......雀儿院?”
    “你知道这个地方?”
    “不知道,你可以到了地方去问问,应该浪费不了多长时间。”
    “好的,谢谢你们啊。”
    正在他们三个人说起钢笔的事情,对面座位上的一个年轻姑娘慢慢地靠了过来,她还在旁边听了一会儿,没敢直接开口。
    她穿着一件臃肿的棉衣,头上戴着一块碎花红围巾,紧接着从衣袖里拿出一张折好的纸条。
    最初纸条是递到程小冬,他哪认字,直接把纸条接过来递给了侯家耀。
    上面密密麻麻的,侯家耀看了一会儿才瞧出上面只写了“雀儿院”三个字,剩下的只是些杂乱的线条。
    倒是当他念出这几个字的时候,程小冬转身瞧了那个姑娘几眼,在人家问出问题以后,赶紧扭过头说没听说过那个地方。
    侯家耀注意到了他躲闪的目光,心里很明白他撒了谎,跟他自己不相关的事情,就没有再多问。
    “能帮我一个小忙吗?”
    “可以啊。”
    “能不能教我写“程小冬”三个字,就是我的名字。这个“小”我跟别人学过,是不是先写竖勾,再写两边的点,我记得那人是这么说的。”
    “没错。”
    “不......不用笔,你用手指蘸些水达板子上写就行。这么好的钢笔,你还是留着做些重要的事。”
    “行。”
    侯家耀口袋里的那只钢笔一直没用过,他也不是那种小气的人,正想着取下钢笔帮程小冬写下名字,旁边的程小冬直接拦住他,让他把钢笔收了起来。
    替代钢笔的是一杯水,除了“小”简单一直,剩下的两个字他看得直挠头。
    水的印迹把他的名字一笔一画地留在板子上面,程小冬有模有样地学了起来,由于“程”字是第一个,他写的太紧凑,笔画都都连在了一起。
    “我娘怎么给我起了一个这么复杂的名字。兄弟,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阿一。”
    “这......这还真是一个好名字,比我好多了。”
    “哈哈哈!”
    “名字嘛,就是给人喊的。不会写的话,认识也行。他们都叫我阿一,就吃一碗饭,当然了,是......是一大碗,不过我能比别人多扛两个麻袋。”
    “我说呢,你这胳膊比我粗上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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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都醒醒。”
    “可算是到了地方,我屁股都坐酸了。”
    “让一让让一让。”
    “哎哎哎,都别挤啊,我的东西!”
    随着车警不急不忙地朝着三等车厢走过来,那人打了个哈欠把手里的黑白条小棒乘客头顶上放东西的木架上猛敲几下,声音足以把那些睡觉的人弄醒。
    火车的刹车声很刺耳,还没等车停稳,有不少人就已经拽下木架上的行李往车门那挤过去,简直是乱作一团。
    车警也早就习惯了,他摘下铁挂钩把车门打开一条小缝,冷风呼呼地吹进了困厢,挤在前面的人不禁打了几个寒颤。
    都兰比其他地方天气稍早一些,外面的人也都穿着毛袄子,不过是那些不合身的衣服。
    有序排在后面等待下车的人也渐渐没了耐性,只见程小冬把车窗打开,然后利索地翻了出去,其他人也开始翻窗下车,外面吹哨的车警还追赶了几个人。
    “快看,程小冬已经翻窗下了车。”
    “小兔崽子,给我站住!”
    “我在十字街,没事的时候可以来找我。”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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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等车厢的那群家伙平时就是这个样子,不用管他们,你去最后那节货厢上把东西检查一下。”
    “行。”
    都兰考古调研局的宋嘉铭因为临时接到藏民说怪山那边看到了陌生人,跟依布扎骑马过去查看情况去了,所以这次来接侯家耀的是卓玛云朵。
    只见卓玛云朵贴身穿着柔软的淡粉色裙子,上身里面是一件素白短衣,短衣上面有一圈带有图案的橙黄颜色领子。
    一件藏青色外袍自左肩膀处斜穿过另一侧腰身,衣服面料上勾着各色圆形花朵,脚上则穿着一双缕花翘角的筒靴。
    身前佩戴一串层次分明的由珊瑚、瑰玉、琥珀的短项圈和珠玉穿成璎珞的长项链,一股股小辫从发顶垂下,在高大马匹的映衬下,整个人更显现出独有的魅力。
    她举起手向侯家耀打着招呼,一只银制海螺镯更是显眼,侯家耀在人群里一下子就看到了她。
    “你是扎西吉旺?”
    “他是我哥,我是卓玛云朵,叫我云朵就行。他们临时有事不能过来接你,所以让我来了。上马吧,我带你过去。”
    “我......我不会骑马。”
    “它叫珍珠,很听话的。你只要拉紧绳子就好,别害怕。”
    “行,我试试。”
    卓玛云朵在简单介绍完事情经过以后,把一匹马交给侯家耀,然后踩着铁镫上了马。
    她利落地把马掉头,发现侯家耀还站在马上,原来她不知道他不会骑马。
    那只叫珍珠的马的确很听话,不过侯家耀面对眼前高大的马匹还是有些紧张,他尝试着爬了几次,马不自由地抖动都让他已经马要跑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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